从前都说“养儿防老”,多生几个孩子,总能够照顾好自己的晚年。
生孩子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一种“养老保险”,但是这一套放到现代,就会出现一些弊端了。
首先,以前的人基本上不会离开自家那一亩三分地,去个省城那都是极少见的出远门。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老老实实在家种地,或者在自己居住的城市找些活儿,没有别的出路。
而现代交通发达,很多孩子上学找工作并不会在老家,而是换到其他城市,可是老人故土难离,再加上孩子如果是在大城市工作的话,老人跟去以后,生活成本太高,只会变成孩子无力承担的负担。
此外,因为“独生子女政策”,如今的很多老人家里都只有一个孩子。一旦孩子出现什么意外,家中就只剩下老人。
展开剩余80%以上两种特殊情况,如果是两个老人都还健康的,那还能老人互相照顾,可一旦是离婚,或者丧偶的情况下,那独居老人的日子可就难过了。
生活上的不便只是一方面,长久的孤独才是对人更大的折磨。
于是,晚年单身的老人家再找一个老伴儿,就成为了现如今很多中老年人之间比较多发生的事情。
2008年,刘阿姨的丈夫意外去世,她一个人含辛茹苦养大了女儿,好不容易将女儿培养成才,送去上大学。
可等到回到家中,一个人坐在客厅里,半辈子都围着女儿转悠的刘阿姨忽然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孤单。
刘阿姨不喜欢这种自怨自艾的情绪,经朋友介绍,她加入了本地的一个中老年登山队,希望可以通过和更多人接触,再加上运动锻炼,调节好自己的心情。
就是在登山的过程中,刘阿姨遇到了体贴又很会照顾人的登山队领头人,孙叔叔。
刘阿姨的女儿放假回家,发现母亲心情非常好,人也变得开朗许多,便向她询问发生了什么事。
刘阿姨不是个扭捏的人,主动告诉了女儿,自己正在和孙叔叔谈恋爱。
原来,在刘阿姨第一次登山的时候,因为体力不支落在队伍最后,是孙叔叔细心地发现了她,还给了她一颗糖,让她免于因低血糖出现其他意外。
这样细节又温柔的特质,打动了刘阿姨。
很快,得到两家儿女赞成他们在一起的答复以后,刘阿姨和孙叔叔决定共同生活。
原本,刘阿姨是希望领证的,但孙叔叔认为,他们这个岁数如果领证,对以后的财产分割等问题都会造成麻烦。干脆各家财产还是原样不动,他们俩只是同居,不领证,就在一起过日子。
刘阿姨听了他的话,觉得有道理。
可是等到三年后,刘阿姨对这个说法大概只剩下一个评价:糟老头子坏滴很。
三年后,刘阿姨决定和孙叔叔分开,理由是:
他出G另一个阿姨,并且还欠她十五万元不还。
在同居一年后,坚持各家财产归各家的孙叔叔,就曾经因为儿子结婚买房钱不够,向刘阿姨卖惨,最终换得刘阿姨主动出借十五万元。
此后分文未还,而且拿到钱以后,对刘阿姨的态度越来越差,完全当个保姆使唤,后来还出轨,这算是彻底让刘阿姨对他失望透顶。
对于那十五万元,孙叔叔一开始还有点要赖账的意思,在他看来,这是刘阿姨“主动”给他的钱。
不过,法院可没那么糊涂,在刘阿姨将孙叔叔告上法庭以后,经过法院审理,最后判决孙叔叔赔偿十五万不说,还同意了刘阿姨对二人同居后财产分割的要求。
现在回看刘阿姨这三年的同居生活,可不就是应了平时长辈们劝孩子那句话。
只同居不结婚的那都是在算流氓,只想和你同居的人,那就是对你不诚心,赶紧分手吧。
结不结婚是个人自由,但如果一个人口口声声在那情情爱爱,还只同居不结婚,那的确是该好好考虑。
只能说,爱情的陷阱里不仅仅有头脑发热的小年轻,还有老房子着火的叔叔阿姨们啊。
养儿防老,找老板互相扶持,好像都不是最靠谱的办法。
仔细想想,说到底最好的方法还是自己手里有钱,并且不能糊涂。
不管是找住家保姆也好,住最好的养老院也行,总之钱一定拿在自己手里,不能让自己变成靠别人活着的情况。
养老如今是一个很棘手的社会问题,年轻人负担重,国家负担重,老人自己也发愁。
不过,不管怎么样都不要因为太过迫切或者是孤单而冲动行事,刘阿姨这“老来伴”最后有多糟心,大家也都看到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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